一、考试目标
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,要求考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理论,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,认识机关公文形成与处理的基本规律;了解和熟悉我国国家机关与组织现行的公文文种、体式与稿本、行文规范、法定公文文种和其他常用文种的写作要求与技能,以及机关公文办理、公文整理(立卷)与归档的程序、原则与操作方法;培养和提高撰拟公文和处理公文的能力,以便毕业后能够较好地适应机关文秘工作的需要。
二、考试内容及重点
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,
教材共分12章,第1至第4章为总论部分,第5至第9章为公文写作部分,第10到第12章为公文处理部分。总论部分对公文、公文写作、公文体式与行文规范作了系统阐述,是全书的总纲;公文写作部分对机关法定公文和机关其他常用公文文种的写作特点、要求并结合相关例文进行了详细讲解;公文处理部分则对机关的公文处理的原则、方法、办理程序以及整理(立卷)归档等作了深入阐述,理论性、操作性强。各章节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,考生应在全面系统学习各章的基础上注意掌握重点章节 . 次重点章节和一般章节的内容 , 注意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,循序渐进地学习。
课程的重点章节为:
第一章,第一节“公文概述”,第二节“公文的特点与作用”,第三节“公文的分类与文种”。
第二章,第二节“公文写作的特点与要求”。
第三章,第一节“公文的体式”,第二节“公文的构成要素与文面格式”。
第四章,第二节“公文的行文方向与方式”,第三节“公文的行文规则”。
第五章,第四节“指示、意见”。
第六章,第五节“公告、通告、公报”,第六节“通知”,第七节“通报”。
第七章,第八节“报告”,第九节“请示”,第十节“批复”,第十一节“函”,第十二节“会议纪要”。
第八章,第四节“调查报告”。
第九章,第七节“简报类文书”。
第十章,第三节“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与要求”。
第十一章,第二节“收文办理程序”,第三节“发文办理程序”。
第十二章,第一节“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概述”,第三节“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与要求”,第四节“归档文件整理方法与归档”。
课程的次重点章节为:
第二章,第一节“公文写作概述”,第三节“公文写作的步骤与方法”。
第三章,第三节“公文的排版形式与装订要求”。
第四章,第 一节“公文的行文关 系 ”。
第五章,第一节 “命令(令)”,第二节“议案”,第三节“决定、决议”。
第七章,第十三节 “条例、规定”。
第八章,第一节 “规章类文书”,第二节“计划类文书”,第三节“总结”。
第九章,第五节 “讲话类文书”,第六节“记录类文书”,第八节“建议类文书”。
第十章,第一节 “公文处理工作概述”。
第十二章,第二节 “归档文件整理(立卷)工作的组织”。
课程的一般章节为:
第二章,第四节 “公文写作人员的修养”。
第三章 “公文的体式与稿本”的第四节“公文的稿本”。
第十章,第二节 “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与组织”。
第十一章 “公文办理程序”的第一节“公文办理程序概述”。
三、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
(一)考试形式
“公文写作与处理”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,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。评分采用百分制, 60 分为及格线。
(二)试卷内容结构
各章节的内容均按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。其重点章节的考核内容占分比例不低于 60% ,次重点章节 的内容占30%左右,一般章节的内容约占10%。
(三)试卷能力结构
能力考核分为“识记”、“理解”、“简单应用”和“综合应用”四个层次,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:“识记”占 20% 左右、“理解”占 25% 左右;“简单应用”占 30% 左右、“综合应用”占 25% 左右。
(四)试卷的难度结构
试题难度分为“容易”、“中等偏易”、“中等偏难”和“难”四个层次,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:“容易”占 20 %左右,“中等偏易”占 30 %左右,“中等偏难”占 30 %左右,“难”占 20 %左右。
(五)试卷题型
本课程的试卷题型为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说明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和综合应用题六种。